宗教本來就具有自己本身獨特的宗教精神、教義、合乎時代性的義理與能改善人生的宗教儀式,因為精神祇是存在人的思想中,可是教義、義理可以清楚的規劃出人的心態與行為的大方向;而此宗教的精神應該是順應人界規律、靈界規律和天堂、地獄行政界規律,唯有如此它才能夠獲得天地間的認同而得到支持的力量,這樣的宗教才具備了渡人、教化大眾、提昇人品質、增強生活能力、領導能力,達到改善物質世界的作用。

在廿一世紀的今日仍有許多的宗教教義,以古老宗教的古舊的面貌出現,以呆板僵硬的轉述或背誦古舊的經文、咒語、古老宗教的精神內容,以敘述宗教神話故事的方式,來誘惑人們對神力的嚮往而信仰其宗教;當將古老的宗教教義應用在現實的社會中時,往往與現代的環境背景、物質世界的價值觀之間產生許多的矛盾、不相容之處;這樣數千年一成不變的教化人心的方式應用在現代時空中已經歷了數百年輪迴後的靈魂身上,不禁令人懷疑這樣的教化方式是否依然有效?是否真的可以解決每個人身上累世所堆積的沉重因果負債? 許多人說「現在是末法時期」,確實是如此,綜觀眼下許多宗教教義中所談的內容似乎是父母在溺愛小孩,祇是講好聽、令人喜歡的內容,缺乏了嚴格的教導、告訴正確的人生觀:要學習成長、要積極要獨立、要有擔當的負起自己本身的責任,要勇於面對各種的人生挑戰。民間神廟更是散播各種似是而非的宗教道理,誘導人去依賴不可知的力量,當遇到困難時求神明就會萬事順利,只要得到神明的歡喜,祂可以幫你解決累世帶來的壞習性、惡運與劫難。這些言論模糊了人生奮鬥的大方向,不再記得人會輪迴到人間該負起的責任與該完成的工作,凡事均依賴、祈求神明的庇佑,不再擁有自己的思想、決斷力與自省能力,許多的因果都不去面對、不去解決,結果是白來人間走這一趟;這些言論已經完全背離了宗教的精神,個人行為所做出的事情不論成就的是善或是惡,承擔這個結果是別人無法替代的,這就是行政界的公平審判,難道因為你今世拜神,上輩子的惡行就可以被抹滅嗎?善有善報的情況豈不是更不明顯!更有一些古老宗教不再談人生道理,只是熱衷於舉辦各種祈福避災、超度亡魂的儀式,似乎成為替逝去者服務的團體;最終-崇高的宗教精神變成了口號,宗教不再是讓人脫離痛苦深淵的明燈,祇是成為人們在精神方面的慰藉而已,不符合規律性的宗教儀式根本無法產生任何功效,寶貴的宗教精神的遺失-實在是令人覺得婉惜!

法教在末法時代出現,擔負起教導世人重新修起來的使命;法教的功法、教義與力量來自於自然界、靈界、法界和行政界空間,用嚴謹認真的態度來教導修練、修行這門學問,教導每位同修要修身自救、要悟本勤修因果中惡質的部分,修改的內容從行為習性到心態、觀念,除了有一套循序漸進的功法從武修鍛鍊中凝聚、增加本的能量外,更用心將法教的精神和中心思想轉變成更詳細、更現代化的解說,運用淺白易懂的文字、生活中的例證,配合不斷的討論,每個人從個體到家庭、到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應有的態度與表現,當我們成為社會人士時,面對多變化的人、事、物要如何應對,如何拿捏才能創造雙贏的局面;同時帶動社會的和諧。宗教可以改善一個人的素質,素質改善、水準提高之後,自然會有能力獲得較優沃的物質世界的回饋,經過不斷的研討將法教的精神化成實際的生活道理和生活產生圓融並緊密的連結在一起。 法教不用教條或任何宗教儀式約束來修的人,因為死板的遵守教條只能匡正部分行為上的錯誤,卻無法確實的清除心神中的污垢,更無可能解決這一世的負面因。

一個好的宗教教義告訴、教導世人:首先要珍惜生命,不傷害自己,也不傷害別人的生命,不流自己的血,也不可流別人的血。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雖然有人出身富貴有人出身貧窮,人生的際遇也多不相同,那是因為每個人累世的修行不同,積存下來的福氣不同;但是我們要尊重每一個人,因為每個人都有一個珍貴的本命,都有修自己的身、心、靈的權利來突破以往的惡因,締造一個美好的人身與人生,也相信每個人都可能在今世修成道。相信以上的教義也是許多古老宗教精神中有提到的部分,也是真正宗教的本質;假如你想尋找這樣的修練法門,那麼法教就正是您所需要的一門宗教。

                                                                         

  法教教主趙潤清     200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