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教 儀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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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的法─來自於宇宙的自然能量,在地球不同的空間、不同的境界、不同的宗教、神明,形成各種不同的法性和品質。法教的法傳承自法界─即火星,通過修行者自修的途徑,經過磨練、燃燒產生高熱形成純淨的法力,不產生碳化和污染也不含有任何神明的咒語。法教的法力變幻無窮,是各界有緣體─本尊的唯一的代表。因循著各種儀式的需求,而轉換成有效的特殊法力並產生各種不同的效能。 宗教儀式: 一、彌月儀式 二、成人儀式 三、結婚儀式 四、死亡儀式
從出世開始算起至滿月,嬰兒在陰間的層面較多,靈魂大都不完整也不穩定。通過彌月儀式,幫助嬰兒的靈魂和陰體定位規劃在完整的組織內。不易受外在因素的干擾,嬰兒才能穩定的成長。法教的彌月儀式借助靈界的本宗力量針對嬰兒整個陰體、本與靈界的關係,調整嬰兒的空間、時間的準確性;通過其本尊和守護神的協助,扶正嬰兒的軌道,讓嬰兒能完整的從陰間回到人間成為人界的一份子。法教是法界的一個中介代表,是個中性體,有軌道、有原則及規律。法教以中介身份幫助扶正嬰兒的靈魂;不代表嬰兒一定要成為法教的信徒。儀式能將嬰兒的靈魂由陰界帶回陽界;確保嬰兒的靈魂可以完整的回到陽身,發揮他正常生命的命理和運勢。
小孩在十三歲之前的成長過程中,後天的客觀因素,如惡劣的居住環境、家居風水中不合格的擺設、錯誤的睡向方位、電器用品安放在床上方或邊緣等所造成磁場及電磁波的輻射影響、意外跌倒、運動受傷、或出入陰地、接受不符合規律性的宗教符法..等,都會使到小孩的陰體組織受到破壞,造成靈魂、魄、本的偏移,影響到小孩成長過程中接受教導、學習知識的能力,個性、觀念、態度均會失去應有的標準,也會使到五行分數減少。 小孩滿十三歲後,三命三運已經呈現出來,需要進行封身儀式,封身儀式可以扶正小孩的靈魂、魄、本的組織,回到物質世界發揮其原本命理運勢中的運作,讓靈魂通過後天的教育和輔導而達到命理和運勢的成長,思想、觀念、心態和行為的改進,求學時的學習能力或工作奮鬥能力,個人在家庭、社會中的群體合作和接受力也有提昇的效果。儀式後,能夠幫助小孩靈魂組織重新恢復原本自然的習性,發揮出更好的一面。身為父母親就須多加觀察了解小孩的習性,給予正確的指導,循循善誘,給予更多的關懷、鼓勵、灌輸正確的價值觀念;對個人、家庭到社會要負責任的重要性,勇於接受新知識,引導他走向充滿挑戰、積極光明的人生。經扶正後如仍產生差異,就要審查小孩的名字、五行和先天命理是否產生相剋的現象。
法教的結婚儀式是針對一對新人的陰體、本和靈界的關係,通過其本尊和守護神的幫助一對新人回歸到人生命中原有的軌道和規範中。法教以中介身份幫助這對新人完成本在不同時空調整的工作;接受法教結婚儀式的一對新人,並不代表日後必須成為法教徒。 在人生命成長中,結婚是人生中一樁大事,結婚儀式也成為人生中非常重要、有意義的儀式。接受法教結婚儀式的一對新人,必然是對法教有一定程度的認知和接受。一對新人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陰體中的本也來自於不同的因果世界,雙方決定結婚相處一生,但是因果輪迴生命的原始本來從出生到現今的世界,兩人本的組織由前世到今世各有著不同的輪迴背景及不同的時空,一定會有時空的隔閡與差距,兩人雖然有緣結為夫妻,時常會產生時空不對襯,在思想上、生活上有不協調的地方。 人間姻緣由行政界神明所掌管,本尊或守護神代表著一個正確的時間、空間、中性位置不變的體。一對新人通過上香和封身儀式,經過本尊法力的調整和儀式的處理,可以拉近兩人的時空距離,在生活上、觀念上有一個緩衝的空間,雙方能夠理性的溝通並接納彼此的意見,相親相愛、互相體諒,攜手共同組織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因果輪迴造就了今生來世,而許多的來世今生又不斷的進入這輪迴因果的大齒輪中,不滅的靈魂在不斷進出這些不同的軀殼以償還累世的因果債務。換言之,人的肉身體只不過是應付因果債務的工具而已。自有文明以來,人類為了不讓祖先死亡後的遺體任意地暴露在空間中,於是有各種不同的死亡儀式,因為人們相信如此一來,亡魂將會得到安息和歸宿。其實這不滅的靈魂未來的歸宿早已在活著時的所做所為形成註定,在生命結束時已是蓋棺定論。 再奢華的葬禮,燃燒再多的金銀紙也無法改變其今生的作為與來世的宿命,生前在人世間所產生的恩怨、製造的因果都將形成定數,於下一世再投胎成為人時再來做個了斷。任何人或任何力量都不能對已死去的陰身做出干涉行動。因為一旦成為鬼魂就必須接受因果審判的安排,一個好的因果和一個壞的因果是不能相互抵消的,必須各別接受因果審判。 對一個修行者來說,它是生命中最神聖和莊嚴的一刻,當修有所成,靈魂將有選擇歸宿的權力,生命的本不必再轉入因果輪迴空間裡重覆著輪迴之苦,可以升上天成為神明。 法教相信因果論、審判論及有修可成道的論點。有修的人修有所成,死亡後就能成仙成佛。沒修的人就會回到審判空間接受審判再出世成為一個人;這是自然規律。警惕世人要行善,走上正確的道路避免再犯錯誤。只有通過正確的修行,擁有好的善修,死亡時就可以回到極樂世界得到永生。因果審判空間是真實存在的,人活在世間,最終目的是要修好自己,從學習改變自己的缺點,再重新出發帶到人際關係中達到更好的扶持及相互成長。 任何宗教都鼓勵人在人世間要成為一個有修為及善良的好人。這個世界會產生惡,就是因為人們罔顧因果論及輪迴的關係。人在人世間犯罪,必定會受到審判,就算請再高修行的高僧,做再大場面的功德法會也無法抵消或改變生前的罪孽。祭祀祖先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會造成他們永不超生,永遠淪落在陰間。用香祭祀祖先及逝去的親人是法教不鼓勵也不提倡的,若要紀念已逝的親人,可在週年忌日時,在相片前擺上一束鮮花,鞠躬行禮即可。我們應該謹記先人的身教、生活中待人處世的態度留給後人的訓示,警惕自己不再重蹈覆轍犯下前人的過失,並學習傳承先人好的待人接物、正確的觀念。 法教從人的靈魂,本源體以及因果輪迴動向的自然規律中了解到,死亡並不是人生的終點,是新生命的起點。這說明了人死如燈滅,這血肉之軀只不過是靈魂暫居的住所,一旦任務完成,這軀殼已與靈魂毫無瓜葛。後代子孫要以正確的死亡儀式,妥善的處理遺體,確保死者的靈魂不要受到邪魔力量的傷害,人在人世間只是因果的一個相互性,一旦死亡親屬關係就告一段落。他必須要到另一個與他有緣的世界去面對因果的債務。死亡告別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明白了這肉身的死亡並非終點,它只不過是另一期生命的開始,或許我們該慶幸這靈魂能得到另一個新生。 法教主張在人死後的二十四小時之內進行火葬,將骨灰撒入河流或大海之中,因為火葬是最乾淨,最妥當的方法。人的生命隨著死亡而告一段落。應該儘快處理後事,讓陰身去到該去的地方,火葬能夠確保陰體的靈魂資料不會被不良之徒利用,火葬後將骨灰撒到河流或海裡,死者的資料會很快的回到該去的地方;沒有資料遺留在人間,陰體的能量就不會分散,不會被旁門左道邪術利用,遺體長期不火化,能量就無法循著死亡路徑快速的回到該去的空間,與後代的因果能量就無法化解,怨氣必然留在當時的空間中,而影響到與死者有血緣關係的後代子孫。 法教勸導人活著時要完成今生的責任,要注重修行,人死後靈魂要儘快回到該去的地方,陽身只不過是應對現世因果生活時所需要的軀殼而已,人一旦死亡,也是陽身功成身退的時候! |